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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文化市场稽查队
    1、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设立公示板,全面公开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内容、审核审批程序、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
    2、热心为广大业者和群众服务,热情接待业者和群众来访,杜绝"冷、硬、顶"和"中梗阻"现象。
    3、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检查时出示证件,按法定程序检查、取证,不影响业者的正常经营。
    4、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有碍执法公正的礼物和宴请,不到所管辖的经营单位"吃、拿、卡、要、报"。
    5、不参与文化市场经营,不做违法经营的保护伞和黑后台。
    6、受理新建申请,予以审核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不予受理的,应当于5日内通知当事人,并告知理由和依据。
    7、受理变更申请,允许变更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不允许变更的,应当于5日内通知当事人,并告知理由和依据。
    8、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决定返还的在做出决定3日内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返还;不予返还的,应当于3日内通知当事人,并告知理由和依据。
    9、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除情节特别复杂、案情特别重大的外,其余案件都应在3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及时处理和反馈,10日内处理完毕。
    10、违诺责任:(1)因工作人员态度生硬,造成来访业者和群众不满意的,应向当事人赔礼道歉。(2)因执法人员不文明执法,影响业者正常经营的,应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3)文化市场办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应按《营口市文化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处理的,按照《营口市文化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诉监督电话:
    (1)业者及群众发现市文化市场办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向市场办行政法规科投诉。投诉电话:12318或2836096转8303
    (2)如业者和群众对行政法规科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市场办主任投诉。投诉监督电话:2835994
新闻出版科
    1、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审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2、受理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申办文件、材料,并经同意立项后,在5日内完成对申办单位经营条件的勘察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30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核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7日内通知申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3、接到非法出版经营活动举报后,3日内对举报案件进行查处,查处率达到100%。
    4、在履行公务和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案件等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对外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不推诿、不扯皮,注意工作方法,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6、违诺责任:(1)由于不文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向有关当事人赔礼道歉。(2)由于执法工作不当,对经营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予以行政赔偿。(3)对违反文化局有关规定的,按照《文化(新闻出版)执法工作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
    投诉监督电话:2998380
艺术表演团体(市青年京剧团、评剧团、歌舞团)
    1、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向社会提供清新、高雅、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腐朽、庸俗的艺术作品,坚决不生产不健康的精神产品。
    2、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繁荣营口市文化生活,每年为全市人民排演一至两台精品剧(节)目。
    3、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方针,积极为机关、企业、事业、学校、农村等各行各业承办各种专题文艺晚会。
    4、坚持送戏下乡,为农民服务,每年送戏下乡为农民演出100场。
    5、树立观众至上、服务第一思想,恪守职业道德,无论是在何种场合、何种条件下的演出都要严肃认真,尽职尽责,高质量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
    投诉监督电话:2998356
营口市戏曲学校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贯彻《职业教育法》,为社会培养专门艺术人才和艺术普及工作者,为高等艺术院校及艺术表演团体培养和输送各类专业艺术后备人才。
    2、招生工作做到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严格把握录取标准,实行择优录取。
    3、不收受学生的礼物,不搞吃、拿、卡、要。
    4、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收费项目向学生家长公开。
    投诉监督电话:2172846
市群众艺术馆、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
    1、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运用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深入城乡社区及基层单位进行各种艺术门类的辅导活动,培养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生活品位。
    3、统一安排专业辅导,不私自索要劳务费。
    4、各类有偿培训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收费标准要取同门类培训班的最低线,免收边远贫困地区学生的培训费,减免父母双方下岗子女的培训费。
    5、公开各类赛事的竞赛规则、竞赛内容、评比标准和竞赛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投诉监督电话:
    市群众艺术馆:4832329
    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馆:3858086。
营口市图书馆 少年儿童图书馆
    1、积极搜集各种文献信息,通过书报资料、电子文献等服务方式,向读者传播文化知识。
    2、简化办证手续,读者交付押金,即可办理借书证。
    3、保证开馆时间,不擅自提前闭馆或延误开馆,未到闭馆时间不催促读者。双休日正常开馆。
    4、热情为读者服务,读者借阅百拿不厌,百问不烦,使用文明用语,不与读者争吵。
    5、首轮新书保证读者借阅,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截留。无偿保管读者包裹。
    6、读者借阅图书,工作人员接到索书单后5分钟内向读者提交图书。若本馆缺藏,应提供内容相近图书1-2册供读者选择。
    7、对科研单位急需的资料可提供上门服务;对科研型读者查找资料,本馆不仅负责咨询解答,而且如本馆没有相关资料,将通过馆际互借方式予以代查。
    8、对老、弱、病、残的读者,可以提供送书上门的服务。
    投诉监督电话:
    市文化局文化科:2998358
    市图书馆: 2832394
    市少儿图书馆:3550327。
辽河大剧院
    1、认真完成电影放映、戏剧演出、会议接待、电视转播任务,接待国内外、省内外专业剧团的大型演出,接纳市内举办的文艺晚会和大型庆典活动,并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的大型集会及业余汇演等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
    2、监督剧团演出人员保证演出质量。做到演出时间、演员阵容、演出内容的广告宣传与实际演出效果相符。
    3、电影放映保证放映质量,做到影像清晰、声光适度,杜绝黑光、倒映、晚点等现象。错格不允许超过10秒钟。
    4、上岗服务人员一律着装,佩带标志,站立、微笑服务。老、弱、病、残观众,服务人员主动引领入座。演映结束后,负责送出剧院大门。
    5、售票员、服务员要熟知各厅当日当场的演映内容,对观众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6、残疾人、现役军人、劳动模范、优秀教师、70岁以上老人凭证件,享受半价优惠。
    投诉监督电话:2635697
营口市新华书店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图书发行的有关规定,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决不进、不发盗版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2、对印刷装订质量有问题的图书包退、保换;对买重买错尚无污损的图书在三日内予以退换。
    3、为读者提供目录预订、电话预订和代邮、代购、缺书登记等服务。
    4、热情接待读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5、对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的读者,主动迎送,帮助选书、交款。
    6、对市内购买2000元以上图书的读者提供送书上门服务。
    投诉监督电话:2804330
西炮台文管所
    1、加强对西炮台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文物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主义教育,普及文物知识。
    2、以历史文物为特征,积极开发旅游资源,接待中外游客旅游观光,宣传营口改革开放形势,为招商引资服务,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
    3、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主动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4、讲解员实行挂牌服务,针对不同观众的特点,因人施讲。
    5、对前来西炮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大中专学生和中小学生实行半价收费。对残疾人、持老年证的老年人和儿童一律免收门票。
    6、实行全年365天对外开放,节假日不休息。
    投诉监督电话:4830090
博物馆
    1、落实 “三贴近”原则,做好展览需求调研分析,举办社会有需求的展览。
    2、每年展览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举办专题展览时根据观众参观情况延长展览开放时间。
    3、讲解员统一着装,统一配带工作证,使用普通话及文明用语,接待观众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4、不迟到、早退、空场、误场,不让观众等待,对进入展厅的观众实行首问负责制。
    5、做到“三轻”细节:即服务中要做到走动轻,操作轻,说话轻。
    6、做好“五心”服务:即接待观众要热心,对待观众要诚心,导览参观要耐心,观众有难要关心,接受意见要虚心。
    7、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七十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参观免费接待。
    8、对于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参观群体提供特别的服务。
    9、热情地接待来博物馆进行资料查询、藏品鉴定、藏品修复等的市民群众。
    投诉监督电话:2802108
服务热线:营口文化局 0417-2998362;文化市场办 0417-2831178;图书馆服务热线 16817925;辽 河 大 剧 院 0417-2635697。
  主办单位:营口市文化局
承办单位:营口市图书馆
E-mail:ykwh@ykw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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