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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光临我们营口文化信息网。
值营口文化信息网站开通之际,我们营口市文化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谨代表营口市文化艺术工作者,向一直关心和支持营口文化事业的各级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将通过"营口文化信息网"这一信息平台,宣传营口文化工作,打造营口文化品牌,服务大众,广交朋友,联络信息,招商引资,为发展营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通道。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不懈努力,将把营口文化事业建设成与营口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各具风采、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完美结合、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文化风尚与文化氛围优良浓郁、文化生活与文化消费丰 |
市文化局党委
书记、局长高洪涛 |
| 富多彩的,具有营口地域特色的与时俱进的开放型营口文化,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营口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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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研究拟制全市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具体规定,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
3、研究、指导全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化经济政策和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各种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单位的经营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制订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订文化艺术人才教育规划和文化艺术人才流动就业等有关规定,指导全市文化系统文化艺术教育管理。
6、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制订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管理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和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
8、综合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市图书馆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合作和协调发展。
9、归口管理全市书刊、音像、出版印刷、发行事业,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作),代表市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10、归口管理全市文物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1、制订全市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和推广工作。
12、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和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
13、局党委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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