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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
一、 文化市场现状
(一) 歌舞娱乐场所
1999年,我市共有歌舞厅家,夜总会16家,卡拉OK歌厅334家,餐饮娱乐场所15家,在这些行业中尤以卡拉OK歌厅发展最为迅猛,此行业95年开始在我市出现,97、98年曾两次出现发展高峰,98年底总量达到最高峰计334家,面对盲目发展的势头,市文化局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严格审批标准,不断压缩总量。通过专项治理,目前,我市共有歌舞厅5家,夜总会10家,卡拉OK歌厅140家,餐饮娱乐场所13家。
(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97年前,营口地区共有电子游戏经营场所800多家,通过96年底的专项治理整顿,97年初,全地区共压减总量700余家,实际存在103家。2000年,根据省文化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又压缩了28.8%,目前全地区实际仅存73家。
(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99年前,全地区共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78家。99年通过开展"三清理、三整顿"及专项治理,市文化局加大了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集中整治力度,从严整顿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等经营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截止到2000年底,全地区共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281家。几年来,针对音像制品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盗版严重问题,市文化局要求全地区音像制品出租单位注入正版音像制品,使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
(四)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图书报刊经营单位数量始终处在平稳发展状态。目前,全市有图书报刊二级批发单位5家,集体书店(摊)17家、个体书店(摊)164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从1996年兴起并逐年发展,1999年为高峰期、共达26家。2000年初起,由于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打击盗版软件力度较大,措施得力,加上一些其他原因,致使不少业户转为其它经营。目前总计为9家。
(五)印刷、复印业
从1999年上半年起,按照中央、省的统一工作部署,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对全市印刷行业进行了认真严格的清理整顿,压缩了一批非法印刷活动,对证照不全和生产条件简陋,设备落后的印刷、复印企业,压缩比例达到10%。目前全市共有165家印刷厂,155家复印部。
二、文化市场清理整顿情况
针对我市文化市场发展中存在的场所总量增加、盲目发展、设施简陋、环境较差、规模小、档次低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指示,文化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近年来,分别对各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一) 歌舞娱乐场所
在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各场所的实际状况,市文化局着重抓了卡拉OK歌厅的清理整顿工作。为了控制总量,提高质量、规范经营,市文化局于98年4月份制定出台了《卡拉OK歌厅审批标准》,实施了专项治理,
99年"三清理,三整顿"工作中,市文化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再一次加大了对卡拉OK自唱厅的整顿力度,重点在压缩总量上下功夫,在"三整顿"中市文化局实施了"三个一批",即巩固规范一批,整顿提高一批,治理压缩一批。经过专项整顿严格控制审批和市场经济杠杆的作用优胜劣汰,一大批歌厅在整顿和竞争中废业。截止到2000年初卡拉OK歌厅总量由98年的334家压缩到218家。2000年上半年,由于市政府城市改造,又有一批卡拉OK歌厅被拆除废业,目前,市区内证照齐全的卡拉OK歌厅为140家。
对其它歌舞娱乐场所,市文化局分别于99年、2000年进行了多次专项治理,对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及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使场所数量由99年39家压缩到目前的28家。
(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96年底,全地区共有电子游戏经营场所800多家,这些场所普遍存在房屋狭小、环境较差、机器数量少、设施陈旧等问题。96年10月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治理整顿,按照省文化厅制定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整顿标准,市文化局做了大量压缩整顿工作,逐家验收,对达标不合格场所,坚决不予审核。97年初,全地区实际存在103家。2000年市文化局在以省《电子游戏重新审核标准》为尺度的前题下,对省标准进一步进行细化,对营口市电子游戏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营口市电子游戏验收方案》和《营口市电子游戏重新审核标准》。《验收方案》明确规定,在乡(镇)、村不设电子游戏场所,在地下室严禁设立电子游戏场所。《验收方案》还根据我市各市(县)、区人口总量,消费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打破了全市各地区压减比例相同的框框,确定了各市(县)、区不同的压减比例。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凡场所实际用面积、机器台数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凡在这次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存在非节假日容留中小学生、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坚决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治安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予以取缔。通过专项治理整顿工作,2000年共压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30家,压缩比例28.8%,目前全地区实际仅存73家。
(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发现,在音像制品经营过程中,经营盗版现象屡禁不止,黄、毒问题时有发生,而且音像制品经营场所房屋简陋,正版占有率低,对此,99年以来,市文化局结合"三清理、三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经常性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做了大量清理整顿工作。
1、打击盗版,注入正版。97年以来,市文化局要求全地区音像制品出租单位逐年注入正版制品,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截止到2000年底,已注入正版音像制品32,000余盘
,使全地区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达40%。对盗版音像制品我们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收缴,并定期组织集中销毁。
2、合理布局。严格审批制度。结合我市城市改造,市文化局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合理布局。以"上规模、上档次"为原则,不断压缩各类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经营数量,特别是音像制品放映属于蒌缩项目,我们已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停止审批此类场所。今年,我们将重新制定审核标准,对现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进一步压缩。同时,取缔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区域。截止到2000年底,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由99年的378家,压缩到281家。
3、规范管理洗浴休闲场所录像放映活动。针对市区内洗浴休闲场所发展较快的实际情况,市文化市场办对其放映活动进行了专项整顿。目前,市区内已有32家洗浴场所履行了洗浴放映许可证手续,确立了放映专供制度,并由市电影公司音像发行部为各洗浴场所提供正版音像制品进行放映,定期"送货上门",形成了我市独特的洗浴放映管理办法,被省文化厅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四)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
几年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扫黄打非"斗争,对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强化了日常管理和集中清理整顿。特别是对有政治问题、淫秽色情、日本卡通等出版物进行控制和查缴,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年收缴有严重政治问题、淫秽色情及各类盗版书刊14662册,其中"法轮功"宣传品1080份。收缴盗版电子出版物3218张(盘)。目前,全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形势较为平稳,未有大的问题出现。今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版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任何非法经营活动的反弹势头。坚决杜绝和防止热点"、"难点"问题的产生。
(五)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印刷活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在1999年至2000年清理整顿印刷行业中,结合全市换发经营许可证和印刷业执法大检查工作,与公安、工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联合查处案件的同时,还实行了联合年检制度,使盗版、盗印教材、无证照或证照不完全等非法印刷活动受到坚决打击。联合年检制度受到省新闻出版局的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六)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工作。去年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充分发挥了这一职能,对取得较好的"扫黄打非"工作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也将在整顿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中进一步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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